环境监测和环境检测,分不清?这篇文章说透彻了
嵩安企业环保管家新来了一个同事,第一天上班,就询问环境检测和环境监测有什么区别。部门同事经过一番讨论和商议,也没有给这位新同事一个满意的答复,因此我们的工程师第一时间整理了一份权威、详细的解读,相信能帮到有同样困惑的环保从业者。
一、环境监测与环境检测有何区别和联系?
环境监测是一种行政行为,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是行政机关或其下级监测机构的法定职责。而环境检测一般是一种商业行为,是一种单一的过程,一般由商业机构来进行。
环境监测是间断或连续地测定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观察、分析其变化和对环境影响的过程。其目的是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污染源控制、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监测的过程一般分为接受任务、现场调查和收集资料、监测计划设计、优化布点、样品采集、样品运输和保存、样品预处理、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综合评价等环节。
环境检测则是对某种环境、污染源、污染物进行的检验和测试。其目的是满足当事人的委托需求,或者为了满足某种商业目的。
环境检测在很多时候表现为对污染物、污染源的性质、数量、浓度、性质的鉴定和检验,如对生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和种类、室内综合环境、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的测量等。
环境监测过程中常常包含环境检测,比如对某种污染物、污染源性质和成分的检验等。
【经典案例】
省公安厅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封了一家无牌无证废矿物油加工厂。
由于该加工厂不具备相关资质,擅自收集、储存和处置危险废物,涉嫌污染环境罪。
而就当在确定污染物的性质时,
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对此产生了不一样的意见。
公安机关认为 :
环保部门应当进行环境监测,出具监测报告,以确定污染物的性质。如果环保部门不进行环境监测,起码应当对污染物的性质进行鉴别,以便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提供证据。
而环保部门认为 :
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环境行政执法提供依据,环保部门不能接受其他机关的委托,出具监测报告,公安机关应当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或检验。
环境监测和司法鉴定、鉴别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
(一)环境监测属于行政行为,司法鉴定是为司法活动提供证据的行为。
(二)环境监测的目的是为行政机关作出决策提供依据,而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司法活动提供证据。
(三)环境监测是一种主动性的行为,开展环境监测无需他人委托;司法鉴定是一种被动性的行为,非经他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就不能主动开展鉴定。
(四)环境监测是取样、送样、测试、分析、处理、评价的完整过程,而司法鉴定是由委托人提供鉴定样品、鉴定机构只进行鉴定的单一过程。
(五)环境监测的结论性意见称作监测报告,司法鉴定的结论性意见称作鉴定意见。
(六)当事人只能对环境监测报告提出异议,但不能要求对环境监测报告重新监测,而对司法鉴定意见若不满意则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求申请重新鉴定。
(七)监测数据经过特定的认可程序后可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司法鉴定结论可以直接作为刑事案件的证据。
鉴别在环境工作中是指,根据有关标准和导则,辨别、确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某类物质。
三、检验报告书与鉴定意见书有何区别?
检验,通过检测而验证的意思。鉴定,通过鉴别而审定的意思。两者虽然字义有细微差别,但在实际应用中区别不大。
报告书和意见书的区别就比较大了。
报告书是检验数据的集合,不带人为的分析意见或结论,客观性较强。
而意见书是则是鉴定人根据检验数据所得出的评断意见,具有强烈的主观性。
我们归纳总结得出:
环境监测这一概念最初是随着核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由于放射性物质对人及周围环境的威胁,迫使人们对核设施进行监测,测量其强度,并可随时警报。随着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的频频出现,监测的含义扩大了。逐步由工业污染源监测发展到大环境的监测,即监测的对象不仅仅污染物、污染因子,还伸延到环境行为。如环境生物、生态监测等。
环境检测概念
环境检测是对某种环境进行的测试。环境检测和治理,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新兴行业。环境检测的介质对象大致可分为水质检测、空气检测、土壤检测、固体废物检测、生物检测、噪声和振动检测、电磁辐射检测、放射性检测、热检测、光检测、卫生检测等。保证环境的安全,就是环境检测的意义所在。
环境检测与环境监测他们两个从字面上理解好象差不多,但实际在操作上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监测则是对某种环境的一种监察动作(实时监视掌握变化)。比如最近逐渐引起大众关注的流域治理这种大项目。
检测是对某种环境进行的测试。比如,在装修完新房或者购买了新车之后,有些人会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室内的环境进行室内空气检测,从而确定室内空气污染物是否超标,然后出具专业的报告,最后确定空气治理方案。
以上就是二者的区别,整体来说,二者虽然虽然一字之差,但区别还是很大的。建议有需求的下伙伴收藏、转发,以让更多的人看到。